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开发区(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财政局:为规范和加强唐山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细则》,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财政局2023年3月9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唐山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唐山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厅拨付至唐山市的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每个企业2021、2022年度两年资助合计额和2023年度当年资助额均最高20万元,每个单位2021、2022年度两年供给侧专利转移资助合计额最高100万元,资助经费用于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七条专利转化服务机构资助项目,对2021年以来年度促成3件以上专利转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每项资助5000元或专利交易额最高3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2021、2022年度两年资助合计额和2023年度当年资助额均最高5万元,同一机构2021、2022年度两年合计资助额和2023年度当年资助额最高10万元,第九条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资助项目,第三章专项资金管理第十条项目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