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我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工作,二、书面审查工作按照“一网覆盖,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网上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二)现场书面审查,二是对网上审查未通过或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指导,9.用人单位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四、工作要求(一)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申报,(三)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书面审查、审查未通过又未及时改正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把参加书面审查情况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等录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附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办理操作流程2022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潜江市劳动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