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7号)文件,现将2022年3月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公示期间,对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3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6227155附件:2022年3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xls鱼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