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新材料渔船建造”项目开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21】1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第三方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渔船进行造价评估(详见附件),现对拟补助金额进行公示,详情如下表:序号船名船长(米)船体材质是否带制冷装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编号渔船检验证书编号渔船登记证书编号渔业捕捞许可证编号个人或企业(单位)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拟补助金额(万元)1浙普渔6600630.87玻璃钢是2022.01.132022.12.08(浙)船网(2020)Y-200048号3506000222336(浙普)船登(籍)(2022)HY-200380(浙普)船捕(2022)HY-200116舟山顶鑫海钓专业合作社93330900MA2A3QNY19120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监督投诉电话进行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7日,监督投诉电话:0580-30550590580-3023699,特此公示,浙普渔66006新建玻璃钢渔船评估项目表盖章版.pdf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