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鉴定,我市申报参加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人员中共有51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0515-80500748)或东台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15-89561023)反映和举报,(注:未列入名单的人员为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未参加鉴定或鉴定前已死亡的人员,)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0日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共51人)许俊明苏柳周小吉李剑东韩正峰卢克山黄茂萍张小莉吴春华戚爱勤邹丽霞朱兰芳朱春生朱晓燕潘桂萍刘天和徐健吴中张雯雯杜承禄何伟刘巧英顾龙珠钱美英练小云汪国凤曹旭荣李桂珠吴义红程建陈月芹刘小平钱友文周兵金春芳江华萍郭荣春叶健林秀芳周凤林花子珠丁亚萍韩祥许勇薛素芳殷连巧田力张月桑国祥吴志芹赵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