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高邮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邮农〔2022〕217号、邮财农〔2022〕275号)要求,经主体申报、乡镇审核、第三方核查,拟对高邮市友路农业生态有限公司等15家秸秆收集利用主体进行按量补助,现将2022年度拟补助主体秸秆收集利用量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9日—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14—85083197,反映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附表:高邮市2022年拟补助主体秸秆收集利用量汇总表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9日附表:高邮市2022年拟补助主体秸秆收集利用量汇总表序号拟补助主体拟补助量(吨)1高邮市友路农业生态有限公司17975.502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水稻生产服务专业合作社8351.583扬州常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3962.154高邮市增之珉秸秆收储有限公司11739.315高邮市娜乐奇秸秆收储有限公司15872.766扬州鑫齐耀秸秆收储有限公司24840.497高邮市大唐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10212.958扬州阿波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0442.179高邮市北韩牛养殖场462.5510高邮市周山镇志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284.5311高邮市袁其龙秸秆回收站528.5012高邮浩源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9546.1113扬州市海兴生物质发展有限公司12454.1214江苏宁翔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4284.6815高邮经济开发区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93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