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根据《珠海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管理和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市科协所属团体会员(以下简称“团体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市科协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科协所属团体会员评价工作,二、评价内容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2022年度团体会员的党建工作、法人治理、常规工作、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参与完成珠海市科协重大任务情况等,以《珠海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为标准,三、评价程序(一)自评及佐证资料报送,各团体会员对照《珠海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综合能力评价指标》进行自评,市科协组织评价专家组对各团体会员自评表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实、评分,一是提供珠海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综合能力评价指标自评表(盖章的PDF版和WORD版),二是根据评价指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四是提供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学会章程,资料通过“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平台”(网址:http://zhuhaiskx.shetuan365.cn/)上传报送,无故不参加、不配合市科协年度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综合能力评价的团体会员单位,并填报《团体会员评价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管理和评价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团体会员评价工作人员联系表.docx]附件3:[珠海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团体会员综合能力评价指标自评表.docx]附件4:[珠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平台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