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服务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文化企业的制作方单部作品最高100万元的补助,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助,视项目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经区文化企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或主任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产学研用”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文化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项目所在企业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