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八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请参照《通则》开展自评价,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二)绿色设计产品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三)绿色工业园区组织本地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参照《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应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组织本地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参照《通知》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开展自评价,组织企业(园区)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各地区要加强对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要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将不再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从名单中除名,024-86892792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邮编:110032)附件:1.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