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乡镇(街道)、部门策划生成的项目,要及时报送县重点项目前期策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完善项目会商协调机制5.县重点项目前期策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拟启动前期工作的项目清单,协调机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负责具体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机制日常工作,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会同县直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前期责任单位,加强对已策划项目选址需求进行摸底预判,要提前推进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每个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安征迁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每季度安征迁工作考核在全县前2名的,分别依照考评办法给予安征迁工作经费奖励,由县政府依据考评办法给予安征迁工作经费奖励,六、强化项目前期经费保障12.列入县重点推进项目,县发改局根据考核办法每季度对项目的谋划、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对谋划质量在全县排名前3名的乡镇(街道)、谋划质量在全县排名前2名的县直单位(含国有企业),由县政府依据考评办法分别给予工作经费奖励,本措施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