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建立重大项目或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吉高层次人才家属及团队成员用编保障和驻吉中直单位使用专项编制周转等灵活服务机制,获得省级以上重要表彰奖励、取得含金量较高人才称号、在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D类优秀人才以及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的E类及以上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于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建的创新平台及团队,省财政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省财政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补助,对创新创业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或科研成果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省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建立重大项目或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吉高层次人才家属及团队成员用编保障和驻吉中直单位使用专项编制周转等灵活服务机制,获得省级以上重要表彰奖励、取得含金量较高人才称号、在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D类优秀人才以及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的E类及以上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于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建的创新平台及团队,省财政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省财政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