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晋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财社〔2023〕16号)要求,拟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为3户企业单位申领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吸纳就业26人,拟拨付金额总计2.6万元,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联系电话:0354-3075631附:2023年第一批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企业名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2023年第一批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