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市各单位报送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材料进行了初审,初审结果详见下表,现将推荐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衡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2116838邮箱:hshzzgz@163.combe3166502aba34256430f53e6716af9.jpg0bb7cdf37d1c87b727bbf0672be8957.jpg9982ccc1b2561f919f7138b48ccb2f3.jpg衡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