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公示网站: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www.zs.gov.cn/zjj)联系人:钟小姐、黄小姐联系电话:88166026、88166021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附件: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评审结果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7日附件下载: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评审结果.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