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240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编号:FZ2023N003)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截止3月1日,共收到辖区内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项目,其中2家企业申报福州茉莉花茶电商平台发展项目、3家申报设立茉莉花茶专营店项目、2家申报茉莉花茶加工提升项目、1家申报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项目(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3月6日--3月10日(5天),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致电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1-83135027,反映情况,附件:2023年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奖补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仓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