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机关各部门、四街一镇、直属企事业单位、综保区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现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2月17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一、鼓励做大做强1.设立管理创新奖,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保持同比连续两年高于经开区规上工业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2.现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奖励,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10万元奖励,给予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5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建成后第一自然年度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后2年按企业区级贡献的50%给予奖励,(适用政策企业的认定标准由经开区管委会另行确定)(四)兑现流程按《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扶持政策兑现流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