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通知》(忠农发[2022]108)号)文件要求,贷款主体申报资料通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农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评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核查,现对5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贷款贴息补助核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公示期:2023年3月6—10日二、受理单位及电话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54230898,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近11号,邮编:404300,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员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2021年度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补助情况表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