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饭店自愿申报,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荆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委派星评员对洪湖市蓝田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展了三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性检查,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4308-2010)标准,洪湖市蓝田大酒店有限公司基本达到三星级旅游饭店标准,拟确定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3月15日,凡对蓝田大酒店评定三星级旅游饭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荆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716-8419707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