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3年度第一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一、申报对象本批次申报对象主要包括:第八条(一)高企扶持奖励、第十条科研载体培育高企奖励、第十一条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前申报纳入本批次审核范围,逾期视同放弃本年度申报,三、审核时间第一批次2023年3-4月集中审核(2023年3月17日前申报项目),五、申报流程(一)网上办理流程申报网址:http://ssl.dg.gov.cn/,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需有水印)提交至松山湖科市民中心政策申报窗口,除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外,2.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支持,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