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启动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2.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以下项目之一并在宝安区实施:(1)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的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2)申报单位牵头承担立项的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度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四、申报时限系统预申报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六、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