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3-55546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3-03-0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有关企业:根据《莲都区承接“8+4”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莲稳提〔2023〕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发放春节一次性留工补助实施细则》(莲人社〔2023〕20号)要求,现组织申报春节一次性留工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3日)留工的莲都区本级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留莲过年的外省籍参保员工人数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三、申请材料(一)《一次性留工补助申请表》(附件1),(二)《春节期间留岗省外员工名册》(附件2),四、申报流程(一)园区外企业向区经济商务局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78-2025790,园区内企业向莲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78-2802379,(二)莲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初审,区经济商务局对受理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核,(三)由区经济商务局向企业发放补贴,五、申报时间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3月10日,附件:1.一次性留工补助申请表.doc2.春节期间留岗省外员工名册.doc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3年3月3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