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68号)、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1〕7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对辖区内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协助企业做好备案申请、考核命题、题库建设、评价组织、质量管理等各环节服务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技能人才评价计划要加强到企业调研摸底,全面梳理本辖区备案企业运营状况、劳动者队伍构成、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对有意向申请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的企业要积极协助申报备案,填写《2023年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计划调度表》(附件1),围绕年度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目标,有序推进本年度评价工作进度要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和高技能人才评价任务目标,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补贴、技能提升补贴、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政策宣传,采取各种形式积极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指导服务,落实完善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市人社局将会同各镇(街道)人社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常态化过程督导机制,各镇(街道)人社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推荐1名政治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担任外部督导员,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附件:1.2023年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计划调度表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doc2.技能人才评价外督员申报推荐表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