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为做好市级直控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扶持工作,根据《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直控短期叶类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市级直控蔬菜基地建设扶持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内容1.2024年度短期叶类菜基地建设:种植期为2024年度“春淡”(2024年2月中旬至5月中旬)、“秋淡”(2024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2.2023年度蔬菜基地冷藏加工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2.申报项目需符合《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直控短期叶类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的申报条件,三、材料要求(一)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建设项目正式文件,具体如下:1.短期叶类菜基地建设(1)福州市短期叶类菜直控基地申请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及验收等工作,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审核把关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2.短期叶类菜基地建设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审核把关后于2023年10月31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附件:1.2024年度福州市短期叶类菜直控基地申请表2.2023年度福州市蔬菜基地冷藏加工项目申报表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2023年2月28日(联系人:李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