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及《江苏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等要求,为圆满完成我区固城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任务,南京市高淳区两湖(石臼湖、固城湖)管理中心拟组织实施2023年高淳区固城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规格200-300只/公斤,不少于1250公斤且不少于25万只,(供苗单位:南京市高淳区青松水产专业合作社)2、鲢、鳙,规格10-20尾/公斤,不少于28125万公斤且不少于40万尾(鲢≥20万尾、鳙≥20万尾),(供苗单位:江苏坤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细鳞斜颌鲴,不少于5万尾,(供苗单位:江苏坤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鲢鳙夏花,不少于2025.5公斤且不少于640万尾(鲢≥320万尾、鳙≥320万尾),(供苗单位:江苏坤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时间、地点放流时间:2023年3月9日开始(如遇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延后),放流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水域(永胜圩圩堤段),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咨询电话:025-57337804南京市高淳区两湖(石臼湖、固城湖)管理中心2023年3月2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