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履行重点单位重点管理职责,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规定>的通知》(苏公厅[2021]488号)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仪征市委员会等165家企业事业单位确认为“县级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详见附件),涉及企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园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二、各园镇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表彰、奖励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掌握本系统、本行业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情况,定期开展工作检查,指导重点单位在治安保卫制度建设、机构设置、队伍配备等方面逐一完善,五、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六、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七、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