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景政办发〔2020〕10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景农办发〔2021〕22号)、《关于下达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度第一批茶空间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景农发〔2021〕267号)文件精神,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度第一批茶空间建设项目补助企业共6家,补助总资金为300000元,经业主上报、茶产业发展中心审核,对此次验收合格的4家建设主体予以拨付资金,实际补助资金为106336元,现对项目实施主体及其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表),1、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共7天,2、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项目业主)存在的问题,提倡在反映时署报真实姓名,3、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景宁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5628651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茶空间建设项目补助公示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