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就工发〔202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见习人员管理措施,建立高质量就业见习长效机制,我厅组织对《湖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2日,二、反馈方式1、电子邮箱:593281406@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2、通过征集平台反馈,《湖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湖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3月2日至4月2日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1条,经认真研究,对“牌匾制作标准中‘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改为‘湖北省就业见习基地’”的意见建议,因与人社部“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命名格式不一致,暂不予采纳,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