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分级入库培育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75号),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自主创新成效明显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滚动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梯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一)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1.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或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6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50万元(农产品加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低于4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3.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二)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1.规上工业企业,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3.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二、报送要求请各企业于3月20日前将《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及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即可)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邮箱clqgxj_tp@163.com,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0591-28927875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5室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2.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信息汇总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