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组织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的专家组,按照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嘉兴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嘉环发〔2018〕107号),对申请联网的嘉兴市安畅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联网评审,同意联网申请,现予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公示期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接受反映嘉兴市安畅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拟联网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二、拟联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序号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备注1嘉兴市安畅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加创路1287号二号楼厂房陈越搬迁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及地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73-82721827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秀路351号7楼714邮编:314000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2023年2月28日附件: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联网申请表(安畅机动车检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