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应依法依规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龙岩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或相关交通事业单位可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审计,(二)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审计的项目,(三)对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的项目,(三)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本级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的社会审计机构服务采购工作,(三)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本级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的社会审计机构服务采购工作,(五)对于市道路运输中心组织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的项目,(三)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本级水路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的社会审计机构服务采购工作,(五)对于市水路运输中心组织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的项目,第十四条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本级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三)市交通运输局每年10月底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的市本级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第二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交通事业单位负责审计的项目需聘请社会审计机构人员参与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的,第三十条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事业单位所负责审计的项目如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