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华能(大连普兰店)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用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如对所公示的用海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411-81357007邮政编码:116200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1号)项目名称:大连市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项目(渔光互补)一期工程用海面积:46.5282公顷用海期限:25年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位置: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平岛社区周边海域用海主要位置坐标点: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