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对已到项目执行期的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二、时间安排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分批验收”的原则,由市科技局根据项目验收资料的收集情况、承担单位实际需求等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2.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科技专项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验收方式提交验收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规划与监督管理科、机关党委对项目推荐单位和业务主管科室组织验收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每个项目申请延期不超过1次,2.项目承担单位及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要提供齐全的佐证材料,三年内不受理承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5.验收不合格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半年内整改,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不能申报市级科技计划、不推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三年内不能申报市级科技计划、不推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配合验收工作的单位,九、联系方式1.市科技局咨询服务联系方式规划与监督管理科李白军28687607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彭春海28687615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唐宜勇28687609科技成果科文闻28687649科研条件与科技合作科言敏28687671机关党委贺建辉286876042.项目受理、成果登记和技术合同登记联系方式株洲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谭向君28687676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70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1日附件:1.待验收项目清单2.项目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表4.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5.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6.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7.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8.科技报告模板9.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模板10.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1到10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