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3年度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及文艺创作扶持工作,开启新时代龙华文艺事业接续奋斗新征程,现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18〕5号)要求,启动龙华区2022年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及2023年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和奖励的对象及主题要求(一)扶持、奖励对象符合《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要求,二、相关程序(一)申报阶段(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相关单位或个人向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材料,(二)评审阶段(2023年4月)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四)创作、展演阶段(2023年下半年)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获得奖励及扶持的作品进行创作及惠民展演,三、申报材料(一)申报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参赛前到区文化行政部门登记的外出参赛备案表,2.《深圳市龙华区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申领表》(见附件2),5.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二)申报文艺创作扶持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4.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二)申报范围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