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3〕30号各会员单位: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粤建协〔2023〕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协会继续开展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覆盖到的领域,2.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细化或可补充的部分,3.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专业标准,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区块链、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领域,二、申请条件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办法》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工作方案,2.拟编的标准技术内容成熟,3.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4.经费已落实,三、申请资料申请单位根据《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的相关情况,填写《立项申请书》和《编制组成员名单表》(见《办法》附件1、2),联系人:黄薇薇电话:020-83642809邮箱:gdcia@vip.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附件: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广东省建筑业协会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