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以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孔平等6名同志为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詹晓庆等2名同志为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具体名单如下:专职仲裁员:孔平、华叙伟、曾丽琴、胡翔、程咪、雷永兰兼职仲裁员:詹晓庆、陈龙以上仲裁员聘任期均为五年,从公布之日起算,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