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向重点乡村选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榕委组通〔2021〕21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2023年福州市第七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820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派驻村项目建设,此系一次性补助,款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科目(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公示日期:2月27日至3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联系电话:83324930接待处室: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驻局纪检监察组来信投寄: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驻局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350026)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