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稻城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正式启动,2015年该项工作基本完成,2022年3月17日至3月20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工程技术人员利用0.8米高清遥感影像,但近一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农业部48号令),《四川省牧区2013年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推进方案及技术要点的通知》(川畜食函[2013]138号)等文件精神,为实现草原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双赢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2年划定的基本草原划定结果再次进行适度的调整,同时,依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受法律法规保护,特此公示,附件:稻城县基本草原核减一览表稻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