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支持粮油生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汉政发〔2022〕6号)、《汉滨区农业农村局、汉滨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核验、兑付工作的通知》(汉区农局字〔2022〕159号),通过经营主体申报、村认定、镇办审定、区级核查,进行综合研判,经研究决定,对汉滨区开展粮油产业提质增效的400户经营主体进行奖扶,各主体总计奖扶资金20427037元,其中中央资金4500000元、省级资金1500000元、巩固衔接资金14427037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汉滨区农业农村局(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反馈,联系电话:3287854联系人:黄长虹附表:2022年汉滨区富硒粮油产业提质增效奖扶项目资金补助表汉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