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及《灵武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照审核程序,我单位于2023年2月23日对2022年灵武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进行验收,听取项目实施单位(宁夏灵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内页资料,决定通过验收,拟拨付补助项目资金68250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951—4038736,灵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