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保补贴申请认定发放工作,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人社函〔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对7家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02月24日-2023年03月0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9-3224185、0719-3222959附件:2023年第一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共42人)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