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全省16市2022年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情况进行了评价,提出了2023年度拟予激励支持的名单为: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济宁市、威海市,现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31-51783926,传真:0531-51783935,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