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设立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和天津市公安医院2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西青区、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实施“十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公安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我市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2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市人社局决定新增设立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和天津市公安医院2家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博士后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公安局要做好2家新设博士后基地的授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西青区、和平区人社局要做好对本区新设博士后基地的协同服务,二、新设博士后基地要认真做好博士后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确保2023年12月底之前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三、市公安局、相关区人社局、新设博士后基地要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为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联系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杨妤孙涛联系电话:83218136、83218135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1103室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