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1、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2、高价值专利组合3、境外商标注册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知识产权保险6、专利技术转化运用7、知识产权维权援助8、知识产权服务9、10年以上发明专利维持10、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11、发明专利发明人奖励(2022年开始)12、专利代理人才奖励(2022年开始)13、发明专利质押(2022年开始)二、申报对象我市符合以上申报项目要求的单位和个人,3、对新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并在我市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一年的专利代理人才,给予新参与质押的发明专利每件1万元质押资助,3、对新承担省级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或专利导航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给予10万元/项的配套补助,并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的给予10万元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30万元,6、发明专利维持10年、15年(含)以上分别给予每件5000、8000元的一次性奖励,7、对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每个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个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每个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并专利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每件补助2万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14、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