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一)夯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确保企业上报数据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在示范区统计机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从事统计业务工作,严防虚假项目、虚假企业进入示范区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不断夯实本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区统计机构独立完成全区一套表调查单位日常数据质量检查核查,不得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扩大诚信企业认定范围和数量,规范认定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对企业严重违法案件线索,对有关单位(项目)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夯实本单位统计工作基础,加强对企业统计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按照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如实上报统计数据,持续督导企业不断夯实统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