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市人才住房问题,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申请人才住房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资格条件的人员共3人(名单见附表),现将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3月1日,共7天,咨询电话:0756-2120178(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附件:珠海市大镜山馨园人才住房拟入住人员名单(第十二批)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