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定《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东新区财政局2023年2月23日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本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财政性就业资金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22〕1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财政性就业资金要情报告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22〕193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府办〔2017〕42号)等有关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部门预算管理并按照浦东新区促进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第三章申请使用第五条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结合之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第七条专项资金补贴项目依据相关规定的申领发放程序实施,区人社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加强资金监管:(一)区人社局主要职责:1、加强内部管理,区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其补贴等申请,《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人社〔2018〕37号)同时废止,相关稿件: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