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推进新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新经济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新经济种子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入库种子企业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4%以上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0%以上,2.最近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3.最近一年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最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4.拥有3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或者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二、申报范围1.满足《淄博市新经济企业入库管理办法》中新经济入库种子企业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4.2021年首批申报未认定的企业,若不能提供新的有效支撑材料,本次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填写淄博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2),《淄博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入库申请表》中企业注册时间、2021年营业收入、营收同比增速或复合增速、研发费用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知识产权授权数量等具体指标情况及证明材料规范度进行初审,于1月14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胶装版一式3份及PDF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孙志远电话:3580235邮箱:gxqjfjfgk@zb.shandong.cn附件:1.淄博市新经济企业入库管理办法2.淄博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入库申请表3.注意事项说明淄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