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经核三失业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相关参保单位提供对公账户等信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复查复核、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等程序,常德乐比贸易有限公司等33家参保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的条件,现申请对2021年武陵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享受单位(第4批)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2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无举报的,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稳岗返还,监督举报电话武陵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组:7222248武陵区财政局社保股:7220211武陵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7220073常德市武陵区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月6日上一页页码:1/2下一页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