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为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龙岩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龙工信规〔202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龙岩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龙工信技术〔2022〕12号,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2.请你们按属地原则及时通知所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自查,并根据《管理办法》和《评价指南》要求提交考核评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3.请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对企业考核材料进行评分(见附件),提出初审意见,并正式行文将初审意见(一份)及企业书面评价考核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产融科技科,4.我局根据各县级工信部门的初审意见,组织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