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二、事项简述户籍地为汉源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在汉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汉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登记,三、设定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关于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号)第三点第(四)条,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口统计等工作,四、服务对象自然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五、实施主体汉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六、受理条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八、办理渠道现场办理:汉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办理:1.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2.四川政务服务http://www.sczwfw.gov.cn/,3.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电子方式送达:通过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发送办理结果,十二、咨询方式现场咨询:汉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十三、监督投诉方式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